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坐落于武汉市武昌南湖之滨,是湖北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历史可溯源至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南湖农业试验场,历经中南农业科学研究所、华中农业科学研究所、湖北省农业科学研究所,1978年元月更为现名。
全院设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植保土肥、畜牧兽医、果树茶叶、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生物农药、中药材和农业经济10个研究所(中心),院机关9个处室,以及后勤服务中心、南湖、蚕桑试验站等4个直属单位。研究领域涉及全省农业各个方面,是全省...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种植业、畜牧业、特产业相结合的综合性农业研究机构,是全省农业科学的最高学术机构和研究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院属各研究单位开展农业科学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高我省的农业科学技术水平。
(二)组织院属各单位对我省农业资源、生态资源等进行综合性考察、研究、试点,积累科学资料,为国家、省有关农业和经济发展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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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现有科技人员1000人,高级职称科研人员419人,博士360人,专技二级岗17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1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0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3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名,新世纪高层次人才第一层次4人、第二层次16人。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拥有岗位专家10人、综合试验站长18人。
主要职责:主管全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纪委、院党委院行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抓好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党的“六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和处理院管干部违反党纪党规和政纪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处分,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大案件;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和监察对象廉政、效能情况监察;负责全院审计工作;负责院机关纪检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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