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组织院属各研究单位开展农业科学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高我省的农业科学技术水平。
2.组织院属各单位对我省农业资源、生态环境等进行综合性考察、研究、试点,积累科学资料,为国家、省有关农业和经济发展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发挥多学科、综合性的特点,组织承担国家、省重大农业科研任务,研究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承建国家、省重大农业工程项目。
4.组织进行多层次的农业技术开发工作,创办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促进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及我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5.承担农用生产资料及农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仲裁检验等测试分析工作。
6.收集、发展农业科技信息,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和技术贸易活动,参与区域性农业开发和重大农业生产活动。
7.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培养高水平人才。参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科技扶贫工作,做好科技副县(市长)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8.积极参与全省农业科技决策工作,对全省农业科学研究、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生产提出指导性和建设性意见。
9.负责全院农业科研机构及农业科研课题的管理和协作攻关,对全院科研成果进行管理和推广,参与全省农业科技宣传工作。
10.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省农科院是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事业单位。根据《省编办关于规范省农科院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鄂编办事改文﹝2016﹞8号)文件,省编委共核定我院各类编制2719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3个,事业编制1080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个,事业编制1639名。2016年纳入省农科院部门决算的单位共有14个,分别为:院本级、粮食作物研究所、植保土肥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果树茶叶研究所、经济作物研究所、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湖北省生物农药工程研究中心、中药材研究所、农业经济技术研究所、南湖子弟学校、蚕桑试验站、南湖试验站。
三、说明事项
1.“三公”经费情况
我院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40辆,价值1009.13万元,其中有3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其他用车(含职工上下班用通勤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52次、接待人数7719人;“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公务接待费比上年略有增长,未超年初预算,由于2016年与外省农科院、相关科研单位以及省内基层科研单位合作互动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略有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是由于进一步严控公务用车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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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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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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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2016年 |
2015年 |
差额 |
增减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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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用 |
50,000.00 |
50,000.0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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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501,597.40 |
449,451.00 |
52,146.40 |
1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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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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