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院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我院建一流强院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明确2017年全院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围绕中央、省委和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科技创新和“五个一”行动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中央、省委和院党委政令畅通。
(三)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重点检查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情况。
(四)继续做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视反馈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迎接省委巡视整改“回头看”。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管党治党、科技创新、服务三农、人才发展、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要长期坚持下去。对还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五)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利用主题橱窗、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和院网站等阵地广泛宣传活动内容,院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讲一次廉政党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大局观念,增强团结精神,弘扬新风正气,在全院营造一个激励干事创业的好环境。
二、坚持责任担当,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责任压力向研究所(中心)、院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党支部传导,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作用。
(二)全面推行责任清单管理。建立院党委、机关处室和研究所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三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院纪委、各研究所纪委、基层纪检委员清单体系。督促各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健全制度保障、细化责任内容,将责任落实到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科研团队长和课题组长。
(三)实行主体责任落实纪实制度。院、所(中心)领导班子集体、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机关处室负责人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调研督办、检查考核、向上汇报、追责问责、廉政谈话、廉政教育、日常监督等履责事项必须记录,做到全程纪实、留痕管理。
(四)健全责任制度。落实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调研督导、提醒谈话和下级党组织书记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等制度,各单位党委每半年向院党委、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五)严格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认真落实《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签订、落实和检查考核工作,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严格考核结账。院纪委根据检查和考核情况,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六)强化问责追究。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及我省“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对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力、管党治党责任缺失、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都要坚决追究责任。强化“一案双查”,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三、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一)持续抓好作风建设。继续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重点查处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违规收礼和送礼、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违规接受宴请等行为、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公款高消费娱乐及健身活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及追求低级趣味等行为。
(二)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为执纪审查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决纠正。着力整治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怠政懒政等问题。
(三)发挥优良传统文化和道德感召力。引导干部群众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让抵制不良风气、弘扬新风正气成为自觉。
四、找准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检查
(一)强化党内监督。抓住“关键少数”,重点督促各单位建立、完善和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情况监督检查。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院治所。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学习、执行院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部门、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围绕项目评审、资金分配、招标投标、选人用人等权力事项,精准排查廉政风险,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查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等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继续抓好基建工程项目、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土地开发、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程序监督。
(四)加强审计监督。对4个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1个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对3个科研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对全院基建工程进行造价审计。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追责问责。
(五)加强科研经费的监管。落实《湖北省农科院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抓好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建立重点科研项目财务助理制度,健全财务监管软件平台,提升财务监管水平和风险预警能力。
五、突出执纪重点,深入实践“四种形态”
(一)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不放;对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欺骗组织的,从重处理。严格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确保执纪审查质量。
(二)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形成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落实谈话函询制度。落实院管干部问题线索谈话函询暂行办法,对反映全院副处级以上干部、院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两站一校”主要负责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问题线索,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谈话函询,督促其说清问题。
(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借鉴巡视的方法,组建院巡察员队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定期对有关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依纪依规处置。
(五)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
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加强纪检干部思想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的学习思考,做到学思践悟,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管党治党工作情况,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
(二)抓紧纪检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坚决查处执纪违纪问题,严防“灯下黑”。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发挥纪检干部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级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和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责,充分发挥纪检干部作用,在全院形成强大的监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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